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(公司)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。
一、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
二、遵守法规,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招标活动
三、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
四、保证代理招标的质量
招标资质:工程招标 暂定 乙级 甲级
政府采购 乙级 甲级
中央投资 乙级 甲级
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预乙级 乙级 甲级
药品和科技招标
代理金额:工程招标 暂定6000万,乙级1亿,甲级不限
政府采购 乙级1000万,甲级不限
中央投资 乙级2亿 ,甲级不限
招标投标法专业法律规范与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范
原则:新法高于旧法;专业法高于一般法;法规高于办法
纵向效力层级: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
横向效力层级:同一层级的招标投标法律规范中,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,适用特别规定。
时间序列效力层级:同一机关新规定的效力高于旧规定。
1、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》(法律)
2、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(行政法规)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》(地方性法规)
3、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部门规章)
4、《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》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》《长春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》(规范性文件)